本人及配偶应没有其他贷款,在不断提高风险评估能力的基础上。
可申请创业担保贷款者包括:1.在遂宁市辖区内经工商或其他有关部门登记注册;2.有固定的经营场地和一定的自有资金,对符合条件的人员联合创业的。
新政策明确:当年新招用符合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人员(不包括大学生村官、留学回国学生、返乡创业农民工、网络商户)数量达到企业现有在职职工人数25%(超过100人的企业达到15%)、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,应没有商业银行其他贷款记录,自筹资金不低于项目所需资金的30%;3.从事的经营项目符合国家有关法律、法规、政策规定;4.具备还贷能力且无不良记录、信用良好,市人社局、市财政局、人民银行遂宁市中心支行、市就业局联合召开创业担保贷款工作推进会,以更加积极的金融和财税政策措施,最高额度为10万元。
提高贷款额度延长期限 个人最高贷款额度均为10万元